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19-05-22 11:35:41  

陕市监函〔2019〕265号

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0号

建议的答复函

王锐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治理工作的建议》(第50号)收悉,您的建议及时必要,五条建议简明扼要地为当前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准确地进行了问诊把脉,感谢您对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支持和关心,现就您所提出的建议回复如下:

一、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学习教育

食品药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素质水平是确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的关键因素。2018年,我局制定了《陕西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办法》,明确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11项主要职责,根据计划,我们开展了全省乳、茶、酒、水业务培训班,组织全省49家乳制品企业197名检验员培训,组织部分市局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赴茅台、五粮液、泸州老窖进行了白酒管理现场教学调研,召开了全省“三小”规范提升现场推进会,使各级监管能力进一步得到了提升。在每年的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期间,省局都会组织20多家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成员单位,通过宣扬优秀企业诚信故事和公布反面典型案例相结合的形式,以德育人、以案说法,进一步突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德法并举的宣传重点。在全省系统和企业中举办“食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活动,内容涵盖食品安全常识、食品添加剂、婴幼儿食品、调味品、乳制品、肉制品等24个专项领域食品安全科普基础知识题库,并通过网上互动和线下营销相结合的手段,吸引了全社会消费者和网民参与竞赛活动,运用以奖促学、寓教于赛等方式,提升食品安全正面信息的传播感染力。省药品监管局还建立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每年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持续在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中开展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关键人员普法机制,各级监管部门每年对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注册执业药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定期进行考核。要求规模以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确定一名药品安全法治宣传员,并报当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2019年,我们将在全省食品药品企业中广泛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行动。调研制订《陕西省食品生产企业检查员管理办法》《陕西省食品生产企业产品检验检测管理办法》《陕西省终止生产企业信息公示管理办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指导各地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抽查考核,力争抽查考核企业覆盖率达80%以上。督促企业加强食品研发、制定食品标准、开展原料供应商审核、实行精准投料管控、实施生产过程关键环节控制,规范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广告,开展食品生产检验控制以及加强食品贮存、运输和交付控制等。组织开展全省食品生产安全监管人员、食品生产检查员以及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验人员能力培训。建立食品生产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立全省食品生产检查专家库。加强食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力争80%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总局抽查考核。省药品监管局结合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机动灵活地运用举办法制培训班、上门送法、监管与普法统筹进行等多种方式,开展药品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使企业管理人员、生产经营从业人员能够熟练掌握与行业相关的药品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和从业者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依法管理、依法经营能力。

二、加快提升基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离不开技术支撑,尤其是在基层,这是我们在工作实践中形成的共识。近年来,省局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加大了对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的抽检力度。2018年全省共抽检食品133165批次,检出不合格食品4109批次,问题发现率3.09%,省局每周五定期在省局网站上发布食品抽检信息,通报不合格食品抽检情况。2018年,省局对全省174家食用油生产企业进行塑化剂风险排查,重点排查生产管道、设备、容器以及包装材料等。

为改变食品检测资源分散、重复建设、能力薄弱、设备闲置浪费等问题,我局积极协调省政府办公厅及时印发了《关于整合资源建设食品安全检测中心的指导意见》,从整合原则、整合模式、建设要求、保障措施四个方面进一步给予明确;陕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研究下发了《关于市县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建设标准和市县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建设标准的通知》,对仪器设备配置标准,环境设施标准、人员配置标准都作了详细的要求。建成适应基层检验工作需要的区域性检验中心,宝鸡、咸阳、渭南、杨凌和富平完成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资源整合,结合医药产业发展布局和发展状况,全省10个市级检验检测实验室和14个县级检测中心项目建设全部完成,为基层配发173套移动执法装备和107台食品安全快检车,形成一批具有技术辐射功能的区域性检验检测中心,全面提升县级检验检测能力。

三、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智慧监管

我局始终着眼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2018年,在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上实施“136”工程:一个中心(大数据分析处理中心)、三大体系(应用支撑、标准规范、管理与运维)、六大平台(政务公开、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追溯监测、决策支持、内部管理)。目前全省《智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综合平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基本实现了覆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消费的电子监管体系,对全省80%以上的企业生产和销售情况实时掌握;建成覆盖全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生产流通企业的追溯体系统,对全省90%以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批发零售企业及医疗机构进行有效监管;建成覆盖全省监管企业许可信息、监管信息和诚信信息综合信息库,进一步规范互联网食品药品交易行为的目标。2018年被评为全国智慧监管典型案例。

四、强化宣传引导和诚信体系建设

我省一直以来非常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声势浩大的食品药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进行集中报道。2018年,全省各级监管部门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活动”。通过《陕西日报》、《中国食品报》、《中国食品安全报》、《华商报》、陕西电视台《新闻联播》、陕西人民广播电台《秦风热线》、陕西省食品安全网等媒体网络,大力宣传我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和成效。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媒体等,统一发布重大案件查处情况和重要专项活动工作信息,开设食品药品安全专栏,利用“3.15”晚会,重点对群众关注度高的黑作坊、食品非法添加等问题,大力开展警示宣传,揭露不法分子的违法违规行为。2018年,我局组织开展“寻找三秦最美食药监管人”评选和“全国安全用药月”等系列宣传活动,精心打造了以“三秦食药安全大科普”为主题的十大宣传活动,扩大部门影响力,提高社会声誉。

2018年,我局强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了《食品生产风险隐患问题清单及指导目录》、《食品经营风险隐患问题清单及指导目录》,排查出食品生产环节六个方面26条风险点,食品经营环节六个方面27条风险点,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在全国率先制定了《陕西省食品小作坊风险与信用分级管理工作规范》、《食品小作坊静态分分值表》和《食品小作坊风险分值表》,三者结合使用,评定方式更加简便,结果使用更加直观,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对全省我省拥有获4000家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6万家流通企业和经营户,8万家餐饮服务企业,1043家药械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设立了“红黑名单”制度,严格执行《陕西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黑窝点”、“黑作坊”等的人员适当提高奖励额度。省局在全省食品药品企业建立了“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给予举报人相应的奖励。

五、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法律法规体系

目前,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治理体系已经基本建立,刚刚实施的《食品安全实施条例》必将对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各环节实施最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体现了党和国家重点治理食品安全的决心和信心。《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的修订和《疫苗管理法》的制订工作,国家已经启动,目前已拿出草稿,已进入全国范围征求意见修改和完善阶段。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在同步制修定相关配套规章制度,届时同步印发实施。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监管人员法制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我局建立基层法制骨干培训制度,将法制骨干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每年联合全国知名高校举办法制骨干培训,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组织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参加法制讲座、培训等。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诚挚的希望您能够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省药品监管工作。您对建议答复如有意见和问题,也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谢谢!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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