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64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19-05-22 11:36:48  

陕市监函〔2019〕243号

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64号

建议的答复函

耿莉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保健品消费市场严厉打击针对老年人的“围猎”乱象的建议》(第46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期保健市场,群众反映比较强烈,乱象比较多,危害大。尤其虚假宣传的成分确实不少,特别是对老年人、儿童危害大,必须加强整治。

2017年7月7日至2018年底,我们组织省食安办11个相关部门在全省联合开展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管,严厉打击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通过一年多的专项整治,全省共检查保健品生产经营单位154602家次,发现问题企业2307家,处理投诉举报1510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879起,涉嫌犯罪移送公安38件;查扣违法产品219件,累计罚款金额696.81万元;侦破违法犯罪案件38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27人,刑事拘留459人,涉案金额12亿余元;取缔无照经营户120户;检验进口食品、保健食品139批,其中3批食品不符合要求,予以销毁处理;监测食品、保健食品宣传广告12686条,处理违法广告387条次,停播严重违规广告、养生节目132条次;清理互联网有害信息59282条,关闭网站10家,关停微信账号50个,微博账号16个,下架违规APP 8个。

2019年1月8日我们组织13个部门开启“全国保健品百日大检查”联合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效果。到3月1日, 立案案值达到51.7亿元。

在查处违法的同时,我们也发现有的老年人相信保健品宣传的作用,没有能力分辨真假;有的老人很孤独,愿意享受保健品销售营造的氛围;有的老人买了之后,子女批评,后来老人买了就不跟子女说了,自己吃。这些复杂的社会问题,使得保健品整治工作取证难、认定难、宣传的效果欺骗性比较大,整治起来难度也大。作为保健品市场监管的行政部门,我们也在不断探索完善保健品监管的长效途径。

一、全面落实监管责任

加强对各部门监管责任的督导。省委网信办开展“清朗行动”,将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网站、APP、微博作为重点清理对象;省公安厅开展“利箭行动”,以打开路,主动出击,重点打击食品、保健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省工商局开展户外虚假广告专项整治、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牵头组织10部门共同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要求各播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加强监听监看,查处违法播出行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开展整治工作;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要求一线检验人员在进口食品、保健食品检验监管中检查标签标识,重点检查进口食品是否涉及功能宣传,进口保健食品是否取得注册、备案证书。省卫健委开展了国家、省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共14类55项,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高血压、2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健康教育、老年人健康管理等内容。利用“百姓健康”系列栏目、12320热线、网站、微信、手机短信等新媒体,以及卫生健康防病知识 “六进”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进村入户),加大了常态化宣传,全面做细做实健康知识、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需求提出合理的生活方式,倡导积极的心理健康,不盲目信任各种保健品的虚高宣传。利用健康细胞示范建设深入健康知识的普及。在全省开展健康机关、健康军营、健康社区、健康村庄、健康学校、健康医院、健康企业、健康家庭等8类健康细胞示范建设活动。健康细胞的建设覆盖了全省所有的人群,覆盖了慢性病等公共卫生的所有工作,对建设健康陕西具有重要意义。

二、约谈重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为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意识,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风险排查中发现风险较高的保健食品企业进行责任约谈,要求企业提高质量意识、风险意识和诚信意识,深入学习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在实践中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保证切实可行,有效控制风险点,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对全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婴幼儿辅食食品生产企业,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进行集体约谈,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签订了《陕西省保健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

三、加强协作,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协作,形成治理合力。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与省公安部门积极沟通配合,在建立行刑衔接机制、检验检测绿色通道机制的基础上,对遏制网络非法宣传非法经营行为,积极探索,2017年与阿里巴巴等国内特大型网络经营第三方平台建立合作机制,签订了《打击治理涉网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合作备忘录》,共同打击网络食品违法违规行为,为人民群众提供绿色消费平台。通过三方合作平台,省公安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阿里巴巴共向全省推送核查线索3000余条,调取电子数据证据200余份,侦办涉网食药案件46起,保障公众合法权益。渭南市与山西运城市、河南三门峡市构筑区域合作平台,建立“黄河金三角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在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开展地区协作,首届联席会议在渭南市召开。

二是加强行刑衔接,狠抓案件查办。我省各级食药监、公安部门密切配合,2015年,我省就建立了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为支持涉刑案件的有力处置,我们开辟了涉刑食品检测绿色通道,为有力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有力支撑。2017年由公安、检察、法院、食安办、食药监联合印发了《陕西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施细则》,对行刑衔接机制在工作中的实践进行了细化完善。在专项整治期间,我们充分发挥机制优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34起,公安部门利用绿色通道开展涉案样品检测158 件,通过紧密配合,所有案件均办成证据确凿的铁案。其中,我省破获的渭南王福垠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等3个案件因分析缜密、安排周密、行动迅速,获得公安部发电祝贺;我省2次发起集群战役,捣毁在全国范围内制售假冒保健食品犯罪窝点;打击有力,获得公安部通令嘉奖。

三是多形式开展社会共治。通过报刊、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宣传,省公安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通过陕西广播电台“秦风热线”栏目开展宣传。省政府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召集人民日报、新华社等21家新闻媒体对典型案件进行宣传报道。西安市为促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采取错峰执法的方式,在上班时间前和下班时间后组织执法人员对会议营销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对非法会议营销现场的群众进行劝离;碑林区发挥食品安全三级网格化监管作用,绘制非法会销易多发点示意图,强化联合执法,加大巡查力度,辖区内非法会销数量大幅减少;安康市建立市、区、办和社区四级联动机制,在主城区探索构建“保健食品安全服务网”,形成网格化监管格局;汉中市开展“创建无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社区”活动,从社会管理的基层组织入手,净化市场环境,保障公众权益。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市场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同志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提及保健品注册制改革,就包括保健食品和保健用品。他强调,整治工作不应该局限于百日,必须长期执行。同时,加强宣传,改革现在的保健品注册制,更多由企业自我声明、自我承诺,实事求是,不能夸大。“我们改革目标就是扩大企业自我声明的(作用),对身体有什么样的好处,由市场来检验,减少政府对于保健食品的界定。”

在市场集中整治的良好态势下,逐步探索对保健品的注册制改革,在明确企业的主体责任的同时,将加大加重对失信企业的惩处力度,建立“黑名单制度”建立退出机制,加大违法企业的犯罪成本,使企业不敢违法、不能违法。

我们针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等特殊食品和用品加强了日常监管,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制度,开展有因检查、跟踪检查、飞行检查、督导检查等,落实对企业的风险管控和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在企业开展“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员工举报企业的违法行为。目前全省各级各类健康细胞示范建设全面启动,形成强大工作声势。加大了对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凡有举报投诉的都必须现场查处限时办结。打击虚假宣传的同时,我们也在加强对社会大众的正确引导,通过各种媒体和手段进行科普宣传,提高消费者认知,加强社会共治,营造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公序良俗!

再次感谢您对保健品消费市场的关心,请您继续对我省市场监管工作给予关心、支持和帮助!您对建议答复如有意见和问题,也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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