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85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19-05-22 11:37:34  

陕市监函〔2019〕312号

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85号

建议的答复函

李亚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第68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监管部门查清食品商店和流动摊点底数,是否有卫生许可证,查清食品来源和进货渠道,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加强对学校放学时段的流动摊点进行整顿,强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根据2009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从2009年6月1日开始,凡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的,不需要再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改为《食品经营许可证》。根据2018年底的统计数字,我省目前有中小学、幼儿园14746所,粗略估算校园周边小商店约三万家。城区大部分商店都取得合法资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还存在部分无证经营情况。

针对食品商店的食品来源和进货渠道及健康证问题。我省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时,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同时要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针对流动摊点的管理。我省出台了《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规定食品摊贩经营者应当持有效健康证明向所在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或者市容环境卫生部门登记备案,取得食品摊贩登记卡,即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设区的市城区中、小学校校门外道路两侧一百米范围内,县(市)城区中、小学校校门外道路两侧五十米范围内不得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

另外,依据《条例》我省还制定了《陕西省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规定食品摊贩必须在显著位置悬挂有效食品摊贩登记卡;有健康证明,保持个人卫生;有符合食品卫生条件的食品制作和销售的亭、棚、车、台以及密闭的废弃物收集设施;食品原料、接触食品的器具、包装材料、工作台面等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和食品安全要求;销售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应当具有防雨、防尘、防蝇等设施;餐具按规定清洗、消毒,不具备清洗、消毒条件的,应当使用符合规定的一次性餐饮具或者采用集中式消毒餐饮具;加工用刀、案、容器等设备设施应当及时清洗、消毒。

我们在日常检查中,都是按照上述规定对食品经营者和食品摊贩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校园周边的食品商店和流动摊贩。

二、关于监管部门对校门口的商店小食品特别是“五角食品”和“三无”食品进行监管排查的建议

近几年来,我省一直将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商店作为日常监管工作的重点,也多次开展了专项整治,但收效不是很满意,特别是五毛食品对小学生的吸引还很大。今年,国家市场总局将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列为重点工作,指导各地会同教育部门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将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作为监管重点,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实施校园食品安全智慧监管。

今年,省局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把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对校园周边食品商店和食品摊贩进行拉网式检查,以中小学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商店和食品摊贩为重点区域;以糖果制品、奶制品、碳酸饮料、膨化食品、麻辣食品、油炸食品、冷冻饮品特别是“辣条”、“五毛食品”等为重点检查品种;以学生上学放学为重点时段;以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为重点查处品种,严厉查处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两超一非”等违法行为,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要即时责令整改;对涉嫌违法经营的,要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同时食品商店和食品摊贩强化自律意识,全面落实主体责任,逐个签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另外,联合教育、城市管理等部门加强学生食品安全和健康饮食教育,采取宣传进校园、进课堂等多种形式,增强儿童、青少年的识假辨假、安全消费意识及能力;向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宣讲长期食用此类食品存在的健康风险隐患,鼓励家长及社会公众对“三无”产品及其销售者进行投诉举报,共同打造安全健康的校园周边食品环境。

三、关于监管部门对校门口的学生用具进行排查,各种香味的文具是否符合人身安全;监管部门对校门口的各种玩具及纹身贴纸进行排查,是否含有国家禁令学生接触成分,给未成年人造成伤害的建议

今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已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日用塑料制品、儿童玩具、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国市监质监〔2019〕57号),强化从生产源头控制产品生产质量。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强化产品出厂检验,对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和要求的产品,一律不得出厂销售;对已出厂销售产品存在系统性安全缺陷的,严格实施召回。

四、下一步将采取的措施

一是加大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我局已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列入今年的重点工作,要求各级监管部门要将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作为日常检查、随机抽查重点,以糖果制品、奶制品、碳酸饮料、膨化食品、麻辣食品、油炸食品、冷冻饮品特别是“五毛食品”等为重点监管品种,将学生上学放学时间为重点检查时段,严厉查处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无证经营、售卖和使用来源不明食品,维护校园周边食品市场经营环境。

二是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对学校周边商店小食品、学生用品、儿童玩具等产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经评估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及时向社会发布质量安全风险警示。我局已拟定于今年2季度对校门口周边区域的学生用具,各种香味的文具,各种玩具及纹身贴纸安排一次专项监督抽查,及时向社会公布本次专项监督抽查结果。

三是重视消费教育引导。与教育部门联合,让食品安全进学校进讲堂,让学生和家长清楚不安全、不卫生食品的危害,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使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吃路边摊的食品,不从小商店购买便宜的、有特殊口味的食品。

四大力营造社会共治食品安全局面。发挥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分子。发挥消费者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投诉问题处置。

再次感谢您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我们将积极行动起来,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和社会环境,真正确保少年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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