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42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19-05-22 11:40:19  

陕市监函〔2019〕252号

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42号

建议的答复函

王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利用现代化数字化智能化手段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的建议》(第64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省市场监管局信息化建设基本情况

(一)业务系统应用情况。我省市场监管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起步较早,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物价、盐务等均开发了各自的信息化业务系统。据统计,目前已开发的各类信息化业务系统一共有75个,按照归属部门可划分为工商类(29个)、质监类(19个)、食品类(15个)、物价类(4个)、盐务类(7个)、知识产权类(1个)等六大类系统;按照业务功能可划分为网站类(5个)、政务服务类(18个)、市场监管类(21个)、执法办案类(5个)、投诉举报类(6个)、综合办公类(13个)、大数据分析类(5个)和其他类(2个)等八大类系统。其中,“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和“电子营业执照管理系统”为总局统一建设全国使用的业务系统,其余均为省局根据总局标准或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自主研发的业务系统。

(二)网络建设情况。建设了贯穿总局、省、市、县及所的业务专网,实现了与电子政务外网的互联互通,开发了互联网VPN登录的安全系统,基本形成了市场监管一体化网络体系。

(三)数据中心运行情况。拥有原省工商局数据中心和质检大厦中心机房,其硬件、网络设备基本实现国产化,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支撑环境。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实现了与省信用信息交换平台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在陕西省信息化中心使用了一定的虚拟化资源,保障食品安全核心业务系统的运行。

(四)安全体系建设情况。初步建立了安全防护体系、管理制度、通报联络和应急处置机制,开展了重要系统的三级等保备案和年度测评等工作,基本形成了对网络安全威胁隐患的提前预警和有效防护。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充分利用现代化、数字化、智能化手段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切实解决全省市场监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更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更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打造政务服务一体化,实现“便民服务”新模式。

1.统一规范市场准入。集成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审批、产品注册登记等有关事项办理系统,改造电子营业执照管理系统,建设统一的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市场准入平台,实现市场准入类业务统一办理和业务结果数据统一查询。

2.统一政务服务平台。按照总局信息化建设技术方案要求,整合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的各类在线业务办理系统,建设统一的陕西省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等系统建设,实现对社会公众、企业、政府部门、社会组织机构的各种政务服务,完成与国家政务平台对接。

3.统一政务服务门户。按照新“三定”方案和省政府关于省级部门门户官网建设有关要求,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和任务特点,开发建设陕西省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

(二)推进监管执法智慧化,实现“市场监管”新格局。

1.推进统一信用监管。整合信用监管系统、食品安全监管系统、质量安全监管系统、网络交易监管系统等各部门监管类业务系统,建设统一的市场监管平台,实现市场监管业务全覆盖,提供市场监管类结果数据统一查询服务。

2.推进统一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在原各部门行政执法业务基础上,理顺综合执法业务流程,规范法律法规录入数据标准,建立覆盖抽查检查、线索发现、案件管理、移动执法、司法衔接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系统,便于基层开展各项执法活动,进一步推动监管执法数字化、智能化。

3.推进统一消费维权和投诉举报。为适应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整合的新要求,围绕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推进12315、12358、12365、12331、12330“五线合一”,将涉及市场监管的投诉电话统一接入12315热线号码,由省局集中受理、分流转办。升级12315微信投诉举报系统、移动执法平台,融合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物价、盐务等投诉举报和受理内容,形成全省统一的移动客户端投诉举报平台,提供一体化消费者投诉举报移动应用服务。

(三)推动综合业务数字化,实现“科技管理”新局面。

1.推进综合办公系统建设,整合原各部门办公协同系统,实现全局公文处理和内部管理规范、高效运行,满足省局及市级局电子公文传输和网上办公需求,新增移动终端使用人员点位,逐步实现移动办公。

2.推进大数据分析系统建设。以各监管部门智能分析成果为基础,整合各条线数据分析研判应用,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情报信息收集、研判机制。通过市场监管数据挖掘、信息研判、比对分析、汇总评估、趋势预测,构建企业信用信息风险分类管理,实现企业分类监管和风险预防。逐步建立监控风险因素变动趋势预警机制,为领导决策和监管执法提供参考,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四)加强基础建设集约化,实现“支撑保障”新能力。

1.完善网络和基础设施建设。为提升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基础保障能力,按照“平台化、集约化”的建设方法,有计划、分步骤的整合和优化现有的各类网络资源,利用互联网、电子政务外网以及贯通总局、省、市、县及所五级的业务专网,形成市场监管一体化网络体系。

2.统筹建设省级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按照建设总局和省局两级数据中心及其相关分中心,形成统一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体系的基本思路,以统一信息资源目录为基础,基于统一信息资源体系,汇聚我省市场监管全量业务数据及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和物品编码等专业数据,形成基础数据库、业务数据库、主题数据库、专题数据库和共享数据库,实现数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利用省电子政务外网,采用数据实时交换的方式,将原省工商局数据中心和陕西质检大厦中心机房数据实时交换、共享应用,实现同城灾备。同时,利用原榆林市工商局异地容灾备份系统,实现全量数据异地灾备,确保数据安全。

3.建立健全标准规范体系。根据信息化建设要求,建设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先进性、可扩展性的市场监管信息化标准体系,涵盖总体标准、管理标准、数据标准、应用标准、安全标准等方面的内容。强化标准执行,用标准规范引领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化建设,实现标准统一、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4.强化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安全建设、安全测评、容灾备份等保障,形成各方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构建涵盖物理、网络、数据、系统、应用等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防护体系。优先采用安全可控软硬件产品、系统和服务,积极开展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测评等安全工作,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

感谢您对全省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和关心,也希望今后您对我们工作能继续关注和支持,助力陕西市场监管为全省实现追赶超越贡献智慧和力量。您对建议答复如有意见和问题,也请及时和我们联系。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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