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第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356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19-05-22 11:43:46  

陕市监函〔2019〕254号

关于对省第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356号

提案的答复函

谢晓林委员:

您提交的《关于明确镇办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为县区》(第356号建议)收悉后,我局非常重视提案建议的答复工作,多次召开各部门会议研究讨论,并对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所机构运转、职责履行、人员编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对于收集掌握的一些情况我们已多次向主管各部门进行汇报,我局的建议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认可,并在今年3月份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9〕7号)通知中也予以采纳。因此,我们根据《实施意见》规定要求,针对您提出的四个方面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理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的问题

《实施意见》明确规定,要进一步建立优化协同高效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体制,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主要由市县两级综合执法队伍承担市场监管的行政执法职能。在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方面,设区的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可实行由市局向市辖区派驻分局的体制,也可以实行以市辖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为主的体制,强化市局对县级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和统筹协调。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一般实行“局队合一”的管理体制,压实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责任。组建统一的市场监管所,作为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负责基础性监管工作,聚焦执法业务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

在建立健全综合执法工作机制。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将具体案件指定下级管辖,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直接管辖由下级管辖的案件。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发现下级市场监管部门执法违法、执法不当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应当责令改正或者直接予以纠正。建立统一指挥、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机制,上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市场监管部门队伍建设、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跨地区、跨部门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要加强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确保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全面贯通“一盘棋”。

二、关于夯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的问题

《实施意见》中强调了在监管责任方面,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过程;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归并执法队伍,提高监管执法效率;坚持全面依法行政,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管,以执法的公正文明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和产品服务质量;坚持执法重心下移,落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充实基层监管执法力量,提高基层执法队伍履职尽责能力。

三、关于配备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的问题

首先是规范编制管理。执法队伍的整合要坚持“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涉及直接面向市场和基层的市场监管职责、人员、编制,原则上要同步划转。要严把进人关口,严格“凡进必考”制度,全面清理规范临时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加强执法岗位职级和人员设置,确保执法力量向执法一线倾斜。市县两级机构编制委员会要统一规范编制管理,根据辖区市场主体数量、执法工作量等因素,科学合理核定执法队伍编制,在严格控制执法人员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要确保一线执法力量,尤其是食品、药品领域执法力量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其次,在基层市场监督管理人员配备上,按照能力互补、年龄梯次分明、知识结构合理的要求合理调配人员,实现能力、业务水平的有机结合。在知识结构方面,实现市场监管业务、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有机结合,既要有精通并能够熟练运用法律法规的专才,又要有懂得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能手,将富有创新意识、勇于开拓进取的年轻干部充实到基层市场监管工作当中去。

四、关于加大投资力度的问题

《实施意见》中进一步强调了要强化综合执法保障,并要求各级政府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与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整合市场监管领域检验检测资源,加强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按照不同层级执法装备标准,统筹配备办公设备、调查取证设备及应急防护装备。按照中央统一规定,配备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以及执法执勤专用车辆。对制假售假、商标侵权、假冒专利和生产销售危害公众安全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的经营者,探索建立按货值金额比例处以罚款、对举报严重违法行为的内部知情人员给予重奖等制度。强化执法人员职业保障,完善基层执法人员工资政策,一线执法人员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通过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高职业伤害保障水平。

有关其它方面的问题,省局将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尽快落实综合执法队伍人员编制、经费装备、职业保障等政策规定,加快实施进度,切实加强综合执法体系和执法队伍建设。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诚挚的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省市场监管工作。您对建议答复如有意见和问题,也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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