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88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19-05-22 11:51:43  

陕市监函〔2019〕202号

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88号

建议的答复函

彭会霞代表:

您和其他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管理严防山寨食品流入农村市场的建议》(第58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十分重视,特别是对农村食品安全高度关注。2016年,陕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五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陕食安委办〔2016〕1号),2017年,原省食药监管局印发了《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的通知》(陕食药监办发〔2017〕216号)。2018年6月又下发了《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整治。全省各级、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综合施策,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原工商部门采取“区别情况、堵疏结合、突出重点、分类监管”的原则,开展以农村食品市场百日安全大排查为重点的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原食药监管部门强化监管责任、健全监管体系,扎实开展酒类产品质量安全、 “三小”食品和“5毛食品”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去年整改规范食品企业、经营户9135户。检查食品经营户124862户次,取缔无照经营户2591户,吊销食品生产经营、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30户;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930件,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179个。公安部门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以“利剑”行动为依托,以严厉打击农村食品违法犯罪作为主攻方向和重点目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对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涉及的生产、销售、运输、储藏以及指挥联络等实施全环节全链条歼灭性打击,集中整治了一批重点区域,集中侦破了一批大要案件。

商洛市确定了以食品小作坊、小餐馆、食杂店、流动摊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食品仓库或流动送货车等为重点对象,以方便休闲食品、腌制调味品、酒水饮料、乳粉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节日礼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类,全面系统排查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统一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食品假冒伪劣食品、仿冒知名品牌的“山寨食品”、“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等违法违规行为,清除一批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黑窝点”、“黑工厂”,“黑市场”,严惩一批食品违法犯罪分子。

总体看,通过集中治理,农村食品安全市场环境逐步好转,但由于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众多,“多、小、散、乱、差”的问题短时间难已根本解决。有一些黑作坊、黑工厂、黑心商,为了私利,铤而走险,制假售假。有的躲避监管,深藏不露;有的死灰复燃,重操旧业;有的针对农村防范意识差,让伪劣食品“上山下乡”、进村到户,欺骗农民。加之基层食品监管力量薄弱,致使有的农村地区 “山寨食品”、伪劣食品、假冒食品招摇过市、坑害农民、横行乡里。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监管人员技能参差不齐、监管设施设备缺少、经费投入还不足等与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任务不相适应。

按照国家机构改革部署,2019年3月底前,市县市场监管机构将完成整合,大部门监管格局将进一步确立,新的监管队伍、监管方式、监管手段将发挥效能,监管力度、宣传力度会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也将进一步规范。省市场监管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前期国家市场总局印发了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省局及时转发各地,结合3.15曝光问题食品,省局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加大校园周边和农村食品安全检查力度,将农村食品安全作为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纳入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区域,健全工作机制,持续加大治理力度。

二是始终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要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前哨”作用,延伸监管触角、完善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今年,我们将开展一次大排查、大摸底、大整治,切实摸清农村食品安全底数,搞清农贸市场、小商店等基数。特别查清校园周边小食品店数量,在此基础上加强监管。

三是不断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宣传。农村农民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不强,有个别贪图价格便宜,盲目消费,是导致“山寨食品”生存的一个原因。今年,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采用灵活有效、针对性强的措施,深入农村开展各种食品法律法规、卫生安全知识讲座,教育群众不制售伪劣食品,不购买有毒有害食品、伪劣商品,引导群众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同时,畅通12315等投诉举报渠道,引导和鼓励农村消费者关注和参与食品安全,引导农村群众科学健康消费、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营造社会共治氛围,让假冒伪劣食品在农村无生存空间。

四是严打农村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立足长效,坚持打防结合、纠建并举,开展“回头看”,巩固近年来专项整治成果。要实施打击立体式、全覆盖、常态化,坚决打击制假售假、贴牌贩假行为,坚决清除和消灭“山寨食品”,跳出“一整就好、一停就乱”的怪圈。要落实“黑名单”制度,及时发布抽检信息和不合格产品信息,及时公告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例,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还农村食品安全“一片蓝天”,“一方净土”。司法行政系统将大力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以乡镇和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便于群众对山寨食品投诉更便捷。督促抓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和消费者维权力度,提高商户及经营者依法经营、合法经营,提高农民对山寨食品鉴别力和依法维权意识。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能够给予关注,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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