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17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19-05-22 11:56:52  

陕市监函〔2019〕327号

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17号

建议的答复函

周素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品牌企业提升区域竞争力的建议》收悉,经我们认真学习研究,现结合我局职能答复如下:

商标品牌战略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是顺应发展知识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的必然要求。发展区域品牌,不仅是企业的事,政府部门在其中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主导力量。当前,我省众多中小企业品牌普遍面临着发展瓶颈,这与国际国内环境有直接的关系。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国内市场作为国际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遭遇越来越多的贸易壁垒,单个企业及其品牌在应对这些市场危机时势单力薄,需要有政府及同业联盟的更多支持;而在国内市场,无论是政策导向还是市场需求,节能减排、可持续发展、地级城市经济转型等各种动向都在为中小企业的发展重新制定规则。中小企业要想在这种新形势下生存,必须改变单个企业品牌在国内外市场中的无序、盲目竞争局面,走向聚合与集约,依托区域产业集群与区域品牌的大营销。这个过程中对各方资源的引导与协调,政府可能成为是最有力的中间角色。存在的这些问题与您议案中提及的问题非常吻合,特别是您的几点建议都非常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这些也正是我们下一步研究提升加快改进的方向和目标。

一、引导推动区域品牌经济平台建设

结合全省正在开展的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在综合条件较好的市县,引导试点推动区域品牌经济平台建设。不同于为一般性招商引资所做的环境建设,区域品牌经济平台的建设要更注重对创新的激励。包括推动区域产业集群的内部创新, 激励创新资源的开放与共享。引导当地政府不仅可以制定地方性政策加以引导集群内品牌企业的沟通交流,还可以通过完善服务体系,为企业牵线搭台,帮助引进国内外科研机构、高校的专业力量,创造区域品牌经济发展所需要的技术、产业、市场以及专业咨询的综合资源平台, 建立起适宜当地根植、本土特色鲜明的区域品牌经济模式并塑造品牌区域形象。

二、制定区域产业集群与区域品牌经济的战略规划

区域产业集群的形成是生成区域品牌的基础,要根据当地区域产业集群的缘起条件来制定相应的战略规划,同时,要着眼于改变现有集群政策并不断地引入新思维, 防止产业集群模式的僵化。要加快编制商标品牌发展规划、品牌产业和品牌龙头企业发展规划,坚持“企业为主、市场导向、政府推动”原则,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建立完善区域特色商标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大幅增加区域特色商标品牌经济总量,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市场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竞争力的区域商标品牌。

三、积极探索推进统一管理区域品牌并加以保护

在进一步完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等区域性商标品牌统一管理、使用、保护和运用的基础上,探索区域品牌统一管理新模式,为产业集群企业服务。如果区域产业集群内企业在产品质量上没有保证,消费者就难以对其产品形成信赖,区域品牌也难以树立及长久。对于区域品牌而言,质量不仅是个别企业的事情,而且是集群内每一个企业的事情。要引导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企业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企业的质量意识,建立和完善强制性的产品质量认证体系,规定所有企业要想使用已申请注册的区域商标和原产地域标志,必须经过质量认证,达到产业标准,否则无权使用。

四、引导推动区域品牌大营销

由政府推动的区域品牌营销应是“大”营销的概念。这已经是一些地方政府领导头脑中非常明确的原则,即政府只做规则制定、方向性的引导以及各种企业需要的公共资源的调配,比如产业集群的打造、城市品牌和区域品牌的定位与推广,产品的引导采购,等等,坚决不进入企业的微观营销层面。同时,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通过其中介组织作用,在不便于政府出面干预的情况下,开展区域品牌推广与促进工作,保护区域品牌权益不受侵害。

感谢您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支持和关心,诚恳地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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