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66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05-10 15:09:04  

A类

签发人:张小平

陕市监函〔2024〕290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66号建议的答复函

韩永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法治保障促进我省民营经济稳定发展的建议》(第266号)收悉。您的建议很好,主要涉及司法、发改等有关部门及市场监管职能,现结合市场监管职能答复如下:

一、加强培训教育,增强执法人员法治意识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熟悉党纪和法规应知应会清单所列内容,使法治思维深入人心,引导大家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想和行动自觉。聚焦市场监管焦点难点问题,坚持既解决当下实际问题又适度超前,做好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的立法立规,推动形成以地方性法规规章为主、规范性文件为辅的市场监管法规体系。持之以恒抓好法规、制度、规范性文件清理与修订,一方面对省局既有的法制制度加强评估和研判,另一方面着眼风险防范,研究制定新的制度规范,不断扎紧法制监督约束的制度篱笆,促使省局各项业务工作都有章可循、依法合规。

二、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推进执法公平规范

一是推行行政执法标准化。围绕“执法过程规范化、执法管理精准化、执法协作制度化、执法队伍专业化”的工作目标,全面实行“一套标准规范、一套程序办案、一套机制管理、一支队伍执法”的执法模式。制定标准制度体系,细化行政处罚裁量,动态更新执法事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处罚裁量权,健全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聚焦行政处罚案源、过程、结果,对执法程序进行分解细化、过程控制、固化模式,运用标准化方法,提升行政处罚的规范性和操作性。建立“线索发起、案件办理、结果反馈”全流程闭环管理,落实一案一反馈,全面打造专业化、集约化、效能化案源办理流程,实现执法全流程标准化管理,杜绝随意性执法。

二是推行服务型执法模式。深刻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坚持执法“无事不扰”和服务“无处不在”,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查处与疏导结合,全面推行“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新模式。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执法前加强沟通,做到指导在前、服务在前、提示在前,争取执法对象的理解和配合。执法后注意回访,跟踪分析整改情况、警示效果,加强案后合规治理。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深化包容审慎监管,动态完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广泛推行约谈告诫、行政指导、责令改正等执法方式,指导市场主体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向广大市场主体传导政策温度。

三、实施多措并举,开展企业服务提升行动

一是深化准入准营改革行动。持续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深化“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探索实施个体工商户设立、企业信息变更登记、企业注销登记、开办餐饮店“一件事一次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高效推进“证照联办”,探索将经营主体登记和市场监管领域许可事项办理纳入联办事项,积极推动“准入即准营”工作。拓展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互通共享应用,持续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规范集成注册行为,明确集中登记地认定和管理,引导集中登记地经营主体守法经营。

二是开展企业服务提升行动。加快推进“信闪(陕)贷”项目建设,建立经营主体增信评价体系,提升个体工商户金融可得性、普惠性。全面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制定分型分类标准,建立分型分类名录库,加大选优和拔尖培养力度。推动解决“个转企”直接登记难点堵点问题,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企业。持续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深入开展“一站式”服务提升行动。开设“办不成事窗口”,对申请人无法办理的疑难问题事项设置专门“汇诊”窗口,把“办不成”事项变成“怎么办”事项。

四、认真排查整改,加强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

为全面提高市场监管系统服务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水平,提升依法科学履职尽责的能力,牢固树立和有力践行监管为民的核心理念,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推进行政许可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标准化。不断规范日常监督管理,纠治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突出问题,分类完善规范日常监管的有效措施,提高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水平。不断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办案质量保障措施,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不断强化行风监督约束,建立和落实责任机制,完善监督评价机制,健全行纪贯通协同机制。强化存在突出问题调查研究,制定完善工作措施,扎实推进落实,有效解决存在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不断走向深入。对广告、产品安全、消费者保护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领域,出现违法行为较多、乱象屡禁不止等情况时,相关职能领域要专门分析行风状况,通过行风治理推动解决监管难题。杜绝“选择性执法”和让企业“自证清白”式监管。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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