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979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19-09-30 14:41:02  

陕市监函〔2019〕563号

关于对省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979号

提案的答复函

董志伟委员:

您向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的提案《关于建立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电子处方共享流转平台的建议》(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第979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药品监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提案中提出的问题,结合我们今年来所做的有关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加强零售企业执业药师管理

今年以来我们多次深入零售连锁企业、零售药店进行调研和检查,发现执业药师“挂证”现象时有发生。为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2019年3月19日我们印发了《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省开展为期6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活动,重点查处执业药师“挂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规经营行为,确保零售企业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开展经营活动。我们多次深入基层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指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5月24日,我们印发了《关于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管理的通知》(陕药监办函〔2019〕74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执业药师在岗履职”、“非执业药师从事执业药师职责资格认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管理”、“执业药师远程服务中心”、“慢性病患者档案管理”五个方面对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管理进行了若干规定,一是进一步了加强对零售企业执业药师行为的监管;二是结合市、县、乡镇、村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政策,特别是有效破解了执业药师在乡镇以下严重短缺和执业药师“挂证”等问题,《通知》实施以后,在全国药监系统和药品流通行业产生了良好的效应。

二、关于执业远程审方服务中心建设

为尽快解决执业药师短缺的问题,今年3月以来我们在多次调研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基础上起草了《陕西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远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鼓励具有一定规模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建立执业药师远程服务中心。同时分别召开了座谈会和通过单位官网公示等形式,广泛征求了零售连锁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及建议,旨在规范我省药品零售企业的经营行为,解决执业药师“挂证”的问题,8月13日《指导意见》已通过省药监局局务会审议并即将印发,您提出的问题也即将得到解决。

再次感谢您对药监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您继续关注药品质量和药品监管事业。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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