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22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0-04-14 10:07:27  

类 别:B

签发人:张小宁

陕市监函〔2020〕344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22号

建议的答复函

杨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省内成品油市场整顿工作力度的建议》(第82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成品油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也是关系到我国国民经济健康运行和国家绿色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年来,我局始终把成品油作为我省重要工业产品,不断加强质量监管。2019年,先后对全省生产、经销石油产品的炼油厂、加油站、储油库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检192家400批次。其中,车用汽油抽检250批次,不合格12批次;车用柴油抽检150批次,不合格6批次。从监督抽检情况来看,不合格企业主要集中在流通环节。对检验为不合格的产品,已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生产企业停止生产、进行整改;对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企业,依法进行了查处。同时,我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及流动加油罐车等专项执法行动,切实加大对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市场经营环境进一步好转。但成品油监管涉及多个部门,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部门协调不到位,特别是部分企业缺乏守法经营意识等原因,成品油监管仍存在一些盲区和死角,需要我们今后不断改进和加强。

近期,为了切实加强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工作,加大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了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领导小组暨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省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领导小组暨省商贸和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成名单和工作职责的通知》(陕安〔2020〕2号)精神,按照职责分工,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将商贸和成品油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纳入市场准入和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二是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和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商贸市场管理单位和成品油经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火灾和其它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配合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商贸和成品油经营活动,取缔和打击商贸领域和成品油市场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加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加油站营业证照监督检查,积极组织开展对成品油生产企业、加油站(点)销售的成品油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查处无证照营业、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销售不合格成品油行为。

四是加强商贸和成品油经营企业特种设备运营安全监察、监督。

五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商贸和成品油经营企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开展商贸和成品油经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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