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17 08:58:24
陕市监函〔2019〕307号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恢复陕西汉中市汉台区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检验业务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恢复汉台区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检验业务的意见。
请你局针对陕西汉中市汉台区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举一反三,加强对所辖区域内机动车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切实杜绝之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16日
附件【陕市监函[2019]307号关于同意恢复陕西汉中市汉台区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检验业务的通知.pdf】已下载次
上一条:关于同意恢复延川宏承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检验检测业务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9年第1期全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盲样考核的通知